讨债咨询电话:18682405888

桃山讨债公司解读债务纠纷诉讼费用标准

讨债公司根据19896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   案件受理费。   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   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   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
桃山区,隶属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,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七台河、鸡西、佳木斯、鹤岗、双鸭山五大城市群中心。1984年1月20日,设立桃山区。桃山区面积78.9平方公里,东西长5.8公里,南北长3公里,海拔160~320之间。桃山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均气温为3.4℃,年均最高值4.8℃,年均降水量在540毫米左右。2013年,桃山区生产总值预算实现30.9亿元,同比2012年下降21.8%。调整预算后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.7亿元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.6亿元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45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8559元,同比2012年增长4.5%。1984年2月10日,经黑龙江省委批准建立桃山区人民政府。全区下辖桃南、桃山、桃西、兴岗四个街道和桃西乡。桃西乡下辖桃山、桃南、红岩、八道岗、良种场五村。
 

X湘军要账公司

截屏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18682405888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  打开微信

微信号已复制,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!